(馬六甲24日訊)周末遇上屠妖節數天假期,甲州世遺老街遊客人潮爆滿之餘,再現被隨手扔在路上、走道的垃圾,有水瓶、啤酒瓶、飲料杯,甚至是西瓜汁喝完後丟在路邊的整個西瓜,甚至還有車輛違泊在禁止泊車的黃線上。
雞場街是我國著名的一級重點旅遊景點區,平時已有不少國內外遊客到訪,這次屠妖節碰上周末,有數天的小長假,人潮自然絡繹不絕,商家也忙得不可開交。
可是遊客多了,間接也出現缺公德心者隨手扔垃圾的情況,還未清理的垃圾一包包放在舞台下的空間,垃圾桶外有紙張、塑料袋,路上隨處可見紙巾和口罩。

由於交通工具不約而同湧入雞場街,使當地私人泊車場滿後,一些車主便直接把車泊在禁止泊車的路邊黃線上,不僅影響交通,遊客行人被迫走在路上,似乎與正在行駛的車輛擦身而過,險象環生。


對於此事,甲曆史城前市議員陳煒建說,甲市特別是旅遊區作為觀光休閑重地,每逢佳節、慶典公假及周末連假,無疑必會有大量的遊客和車輛湧入市內,盡管有助刺激旅遊、服務業經濟成長,但是也引來交通、衛生方面的負擔。
他重申,無論是遊客或本地人,應對環境的潔淨與衛生負起最大的責任,不應把垃圾留下或隨意扔棄。
“任何蓄意亂丟廢棄物者,可在2007年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管理法令71條文下被取締,一旦罪成,可面對不少過1萬令吉或不超過10萬令吉罰款,或不少過半年和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的刑罰。”
他已經針對此問題即時向負責當局投報,以便當局盡速派員到場清理。

應加派人手監督違泊
陳煒建說,任何蓄意在非指定合法車位泊車輛者,可以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72條文下,被當局,包括地方政府開出罰單,罰款不超過300令吉。
他說,另根據1974年公路、溝渠與建築物法令46和47條文,任何擅自在公共空間置放、設立或丟棄物品者可被檢控,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令吉。
他會建議固體廢料與公共衛生管理機構、甲曆史城市政廳執法組,在凡人流與車流高峰期如周末、公假節日加派人手監督情況,避免一些車輛胡亂泊車而對其他民眾、交通等構成堵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