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日訊)已是3個孩子母親的慣犯婦女,在購物廣場偷竊價值逾千令吉的衣物,包括男性內褲,換來10個月鐵窗生活。
34歲的法拉慕妮拉,是於11月24日下午1時50分,在甲市區永旺廣場,蓄意偷竊7件褲子、背心、3盒男性內褲,價值約1256令吉,抵觸刑事法典第380條文。
視頻:鄭素瑾
被告認罪後,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她除了要照顧3名年幼孩子,也要照顧患癌在做化療的母親。
主控官莎麗娜法哈娜說,被告有兩項前科,都是偷竊,要求法庭嚴懲 。

推事莎爾達希娜判被告坐牢10個月,刑期從被捕日,即11月24日算起 。
此外,被告也面對另一項控狀,指她在被捕後被發現吸毒,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
被告也認罪,唯法庭以等待化驗報告為由,擇定明年1月10日過堂,批準被告以2500令吉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