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陆交局查120辆交通工具 开30张罚单71张通知信
(马六甲20日讯)陆路交通局经过调查鉴定,涉及罗厘及私人车辆的交通意外,导火线在于煞车系统失灵,因此,派员展开“适宜上路”执法行动,以检查各交通工具的安全性能及是否安全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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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甲州局长莫哈末费道勿斯说,该局派出16名执法人员及3名汽车工程组员,到电脑验车中心及附近展开取缔,截至今午3时,在该中心外检查120辆交通工具,发出30张罚单给违法者,同时,发出71张通知信。
他该,此行动与该中心配合,援引1987年陆路交法令第12条文,对适宜上路的车辆及标准作业程序展开严厉执法,确保所有商用车辆定期检查,以及安全上路。
在场者包括该中心经理莫哈末再尼沙哈里、该局副局长莫哈末阿夫达、执法主任莫哈末凯鲁阿斯华特、工程组主任莫哈末阿菲克、副主任莫哈末沙鲁尔、甲城市转型中心陆路交通局分行主任拉梅斯等。
莫哈末费道勿斯还说,一些商用车辆车主为确保在定期检测中过关,使用小伎俩,即“绑煞车器”(Ikat Brek)不更换已磨损的车辆零件,来蒙蔽验车中心。不过,此做法非常危险,尤其是商用车辆如巴士及罗厘,每天需行驶相当远路程,此煞车器会在一定时间内磨损或破坏。
他说,此情况曾在其他地方发生,所幸甲州并没出现。一旦被查到有人使用小伎俩,该局将发出“禁止使用通知信”给车主,以在14天内修好,并重新送往验车中心,一旦该中心验证安全性过关,车主需重返该局申请解除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