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栓旁屬公共設施保留地 修水管 只能簡單善後
(馬六甲9日訊)原來是“烏龍”投訴!
住家前發生地下水管破裂,馬六甲水務公司派員維修後,隻簡單鋪蓋所挖掘的地方,引起屋主不滿,憤而向甲水務公司、野新市議會等單位投訴。

屋主投訴超過一個月後,久久未見當局派員前來改善,以為當局不理會其投訴,不過,在馬華市議員鄭添麟了解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後,得知有關地段屬公共設施保留地(Reserve Utility),因此,無法在修補路段鋪上瀝青,也終於解開此誤會。

鄭添麟從住在新邦木閣的陳姓屋主(30歲,會計師)得知,住家前地下水管於去年11月29日爆裂,水務公司及時派員維修,卻在事後馬虎鋪上石頭及瀝青,極不美觀。
同時,他說,屋主指經過日曬雨淋後,部分瀝青流失,可看到被埋的水管,令屋主擔心地下水管再次爆裂。
他說,屋主多次向甲水務公司及市議會反映,但兩個部門沒給予完整交代,令屋主不滿。數天前屋主電郵至報館投訴,而他接到記者詢問後,親自向水務公司及屋主了解情況,才得知事情真相。
他指出,出現地下水管破裂的地點,正好在消防栓旁,而這一小部分被列為公共設施保留地,因此,水務公司修好水管後,只能做簡單的善後工作。
“經過調解,水務公司重新鋪上瀝青,並告訴屋主真實情況,屋主也了解實況及滿意此解釋,事情終於告一段落。”
鄭添麟還說,有些屋主不了解一些地段是保留地,不管是哪個部門或屋主,都不能擅自鋪路或進行任何事。
因此,他呼籲民眾在裝修房子前,需向市議會申請及根據申請批準的圖紙施工,避免造成後期房屋建築違規施工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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