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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查警涉贪污案却供词反覆 市议会官员遭反贪会控上庭
(马六甲26日讯)野新市议会执法官员被反贪污委员会传召上庭供证,以调查一名警员涉嫌贪污的案件时,涉嫌提供假供词,于今日被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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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哈达菲(43岁)在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不认罪,案件定2月10日过堂。
视频:郑素瑾
控状指他于今年1月18日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在爱极乐地庭,被反贪会传召,为一名涉嫌贪污案的警察案件供证时,提供不一致的证词,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7(2)条文,可在相同条文下受罚。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罚款1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法官随后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4000令吉保释,同时要求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
此案由反贪会的拿督万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是阿兹鲁祖基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