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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少女臀部后逃回宿舍 外劳被逮竟矢口否认
(马六甲8日讯)孟加拉籍工厂工友承认伸出“咸猪手”非礼少女臀部,换来罚款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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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的被告苏山特沙于今日在推事玛芝娜瑟宁面前,直认不讳,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6个月取代。
控状指他于1月14日晚上9时10分左右,在甲市峇章平民屋前的某迷你市场,非礼19岁的巫裔女子的臀部,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
根据案情,此案受害者在迷你市场店外等待朋友购买东西,忽然一名孟加拉籍男子(被告)从后面走过,并拍打受害者的臀部,接着若无其事的走过身边。
此事正好被受害者友人看见,受害者及友人追到被告的工厂宿舍,追问被告为何这么做,但被告全盘否认。
受害者及友人向舍监投诉,并指将对此事报警,然而舍监指被告在事发时与同事发生误会而喝醉酒。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他有意向受害者道歉,希望法庭轻判。
此案由诺拉耶谷助理警监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