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孟加拉籍工廠工友承認伸出“鹹豬手”非禮少女臀部,換來罰款5000令吉。
27歲的被告蘇山特沙於今日在推事瑪芝娜瑟寧面前,直認不諱,被判罰款5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6個月取代。

控狀指他於1月14日晚上9時10分左右,在甲市峇章平民屋前的某迷你市場,非禮19歲的巫裔女子的臀部,抵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根據案情,此案受害者在迷你市場店外等待朋友購買東西,忽然一名孟加拉籍男子(被告)從後面走過,並拍打受害者的臀部,接著若無其事的走過身邊。
此事正好被受害者友人看見,受害者及友人追到被告的工廠宿舍,追問被告為何這麼做,但被告全盤否認。
受害者及友人向舍監投訴,並指將對此事報警,然而舍監指被告在事發時與同事發生誤會而喝醉酒。
被告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他有意向受害者道歉,希望法庭輕判。
此案由諾拉耶穀助理警監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