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申报逾17万奖励金 餐饮业雇主罚5万
(马六甲10日讯)经营餐饮业的雇主今日向法庭承认,虚假申报逾17万令吉“职业振兴计划2.0”(Program Penjana Kerjaya)奖励金,遭判罚款5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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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依查哈曼苏(38岁),在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对自己虚报奖励金罪时,直认不讳,被判罚款5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必须坐牢10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2021年4月21日在爱极乐社险的办公室内,呈上30份申请总值17万400令吉的“职业振兴计划2.0”奖励金,而表格里的人只是公司兼职职员,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第465条文下受处罚。
法庭除了判决上述罚款,也谕令被告交出一个金手镯,并充公其余的37万8211令吉37仙奖励金。
主控此案的是反贪会的莫哈末阿兹立夫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是阿兹鲁祖基菲里。
此外,在同一法庭,于1月26日被控涉嫌提供假供词的野新市议会某执法官员,今日改口认罪,遭法庭宣判罚款2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哈达菲(43岁),被控于今年1月18日下午2时40分至3时30分,在爱极乐地庭被反贪会传召,为一名涉嫌贪污案警察案件供证时,提供不一致的供证,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7(2)条文,可在相同条文下处罚。
此案由反贪会的拿督万沙哈鲁丁副检察司主控,被告代表律师是阿兹鲁祖基菲里。
反贪会的依旺沙副检察司也旁听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