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甘榜拉班安樂組屋
(馬六甲7日訊)甘榜拉班安樂組屋管理層被追討積欠37年的逾萬令吉電費,市政廳為讓管理委員會順利還錢,同意出信讓管理委員會到仲裁庭,向拖欠產業稅的業主追討欠款!
安樂組屋管理委員會主席戴祖全指出,該組屋於2月接獲市政廳來信通知,將4座組屋的電費注冊名字從曆史城市長改為組屋管理委員會名下,要求管理委員會付還積欠的逾萬令吉公共空間的電費。

他說,安樂組屋公共空間的電費,自1986年組屋啟用以來就不曾繳付,每座組屋分別積欠1854令吉至4508令吉不等,總數達1萬2960令吉。
由於電費轉到組屋管理委員會名下,一旦拖欠隨時會被斷電。該組屋7成居民都是老人,他擔心老人家晚間上下樓易發生意外。
由於數目不小,目前該組屋所收到的管理費並無法負擔,為此,戴祖全要求市政廳發信讓管理委員會,到分層管理仲裁庭向拖欠管理費的業主追討欠款,一旦成功追討,該組屋將分期付款方式,在1年內攤還逾萬令吉電費。

戴祖全說,市政廳於3月2日發信讓他們展開追討管理費的行動,他們也將讓業主清還欠款的期限寬限至3月底,若業主依然冥頑不靈,只能上仲裁庭追討。
安樂組屋共有176個單位,管理費為每月30令吉,之前隻有30%的業主定期還款,至去年4月,戴祖全接手管理委員會主席後,成功將繳交率提升至70%。
戴祖全說,過去一年所收到的管理費,都用來改善組屋居民的居住環境,包括更換損壞的電箱電纜、修補溝渠、清理後巷及水槽、安裝太陽能照明燈等等。


至少30業主拖欠半年以上
戴祖全指出,目前估計至少有30名業主已拖欠6個月以上的管理費。
他說,他們已向分層管理仲裁庭了解,起訴1個單位需繳付100令吉的費用,為此將選擇性起訴,以殺一儆百。
“保留所有起訴及追討管理費的權利,這麼做旨在讓業主了解,若他們依然不願攤還管理費,可受到對付。”
一旦仲裁庭判管理委員會勝訴,業主極可能需賠償管理委員會不超過5000令吉,甚至面對不超過3年牢刑,或兩者兼施。
他強調,安樂組屋已有37年的曆史,許多設備都已損壞,居民所付的管理費,除了請人打掃,更多的還是花在維修費上。
他不諱言,迄今仍有頑固的業主,不但不願還管理費,還唆使其他業主拖欠,這類業主將首先受到對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