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商工程局互推責任 路燈未移交 壞了沒人修
(馬六甲30日訊)相信是全甲唯一移交了道路給公共工程局,卻沒有移交路上的路燈!愛極樂甲州警察總部前路段,在過去多年路燈損壞或被撞壞後,當局皆以“路燈不是我方負責”為由,拒絕維修。
慕查化高原花園主要道路,從甲州警察總部通往慕查化沙花園路口、長約三四百公尺的道路頗為寬敞,來往車輛速度向來極快,卻因為道路極彎,經常發生意外,尤其路燈常壞且拖延維修,使意外頻生,居民致電發展商及市議會投訴,雙方卻互相推托責任,始得悉多年來該路段的路燈竟無人管理!

行動黨愛極樂州議員郭子毅指出,路燈未移交當局的案例,相信為全甲唯一!
他說,一般上發展商在完成道路及溝渠等建設後,就會移交給公共工程局或地方政府,然而有關路段雖然已移交,卻不知為何沒有將路燈一起移交,才會出現後續的問題,包括路燈壞了沒人負責修。

“我們不確定間中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發展商指這是公共工程局的問題;公共工程局卻指這是發展商的問題。不過,這相信是甲州唯一未完成移交的路燈。”
當地居民黎才武指出,住在慕查化高原8年,由於主要道路呈大轉彎,平均兩三個月就會發生摩哆或汽車在轉彎時撞入左邊林地,發生的時段多為傍晚及晚上。

“之前路燈損壞,都會拖一些時間才由發展商維修;近來已連續損壞一個月,且是一整排路燈皆沒亮,晚上十分昏暗,令人擔心意外再度發生。”
他指出,發展商告訴他是市議會負責,但市議會卻推說之前沒有移交路燈,讓他找回發展商,令他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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