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日訊)截至今年2月,向甲州4個地方政府登記的民宿,共有2萬1776個單位,涉及419名業主,當中以向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登記的數量最多,占了2萬1223間,業主333人。
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今日在記者會說,根據州議會提供的答複,亞羅牙也方面,已登記的民宿有451個單位,業主50人;野新有75個單位,業主25人,以及向漢都亞再也市議會登記的有27個單位,業主11人。
不過,他質疑漢都亞再也地區的登記民宿數據,相信仍有不少擁有、經營或管理民宿的業者,還沒向各地方政府注冊登記。
“業者登記是保障他們與住客之間的雙方利益,包括民宿是否提供符合基本要求的住宿環境、衛生、防火安全,以及是否會對民眾尤其鄰居構成作息影響等。”

他說,他每個月都會接到2至3宗涉及民宿的個案投訴,如住客亂停泊車輛造成鄰居、民眾出入不便,住客在午夜吵雜聲,住客入住後偷走民宿內的家電等。
“也有業主投訴被老千冒名出租民宿,騙取住客預訂費。”
劉誌俍希望政府盡快落實新的管製民宿法令,保障業主、住客的利益,同時確保民宿在當局允許和監督下營業,不影響民宿附近的居民、交通和環境衛生。

旅店法令逾70年 不符要求須檢討
劉誌俍說,現有的1952年旅店法令248條文,距今有70年之久,已經不符合當今要求,如防火安全、環境衛生等,畢竟50年代旅店不多,很多屬於小型方式營業,現在已是大型酒店、民宿林立,所以舊法令有必要重新研究、檢討和修改。
他說,舊法令或許對現時的酒店,尤其民宿的管製不夠全面,間接使來自民宿的問題,如在住宅區的民宿,住客亂停泊車輛阻礙民眾、居民和衛生等,難以受到該法令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