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5日訊)不法分子一改走私柴油手法,使用已獲注冊的油槽羅厘偷運柴油,最終還是被執法單位“聞到”,充公價值約30萬令吉、載有逾6萬公升柴油羅厘!
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甲州分局局長諾麗娜嘉化說,該局獲得警方普通行動部隊(PGA)協助,於3月1日展開“漏網行動”(Op Tiris),在甲市古魯蒙工業區一帶偵測到非法走私柴油活動。

她說,執法人員在一個貨艙裏逮捕兩名年齡分別41歲及46歲嫌犯,相信使用該貨艙儲存走私柴油,並以雙倍價格偷偷轉賣給工業。
她指出,這是該局首次逮獲使用注冊的油槽羅厘進行走私柴油活動,畢竟若不加以留意,不法分子輕易逃過法眼。

她說,不法分子仍然使用小型羅厘到各油站購買補貼柴油,然後運輸到貨艙,再泵至儲存油桶裏。接著,兩名嫌犯再借用已獲注冊的大型油槽羅厘,把柴油轉賣給工廠,而這些柴油的售價比市場價來得便宜。
“不法分子以每公升1令吉50仙至3令吉,轉賣給工業區,比起市場上的沒補貼柴油每公升3令吉80仙更低。”

她說,該局充公23噸的油槽羅厘、用來測量柴油等工具,充公品價值近30萬令吉。該局正調查有關貨艙主人及背後操縱者,是否曾涉及類似走私柴油案。
她補充說,此案在1961年供應法令下調查,罪成者可被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的刑罰是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