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4日訊)馬六甲衛生局自4月1日至今展開的2023年佳節行動中,共發出了29張罰單,罰款總數達4萬7500令吉。
甲州州衛生、人力資源和團結委員會主席魏喜森行政議員指出,這些罰單是根據1985年食品條例和2009年食品衛生條例所發出,例如包裝破損、標簽沒有進口地址和過期商品。

他指出,期間檢查的42個單位分布在甲州三縣,包括迷你市場、雜貨店和超級市場,共充公1111件食品,總價值6552令吉。
“發現一些商家仍然忽視了必須確保將過期以及包裝損壞的食品從貨架上移走,並且不遵守衛生要求。”
魏喜森今日隨甲州衛生局執法隊,到愛極樂一間購物中心突擊檢查後,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出席者包括甲州衛生局局長拿督魯斯迪。

他說,衛生局已針對開齋節市集小販,因沒有穿上圍裙或未戴上帽子避免頭發掉落在食物上等衛生問題,而發出6張總值約600令吉的罰單。
此外,他提醒任何商家,食用油的使用次數不要超過3次,以保障食品質量。


■賣過期食品.衛生不達標
購物中心 被罰5500
購物中心被揭擺賣已過期的食品,也沒有將食品放在托盤而是直接放在地上,遭衛生局取締,罰款5500令吉!
甲州衛生局於本周五展開2023年佳節行動的最後一天,到愛極樂一間購物中心檢查。
該局局長魯斯迪指出,執法人員發現該購物中心擺賣已過期食品,且發現食品沒有放在托盤上,開出2張總數5500令吉的罰單。
他說,行動中也充公了109件食品,價值1549令吉51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