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0日訊)菲律賓外勞於20年前以3000令吉購買報生紙,並冒充他人申請臨時居民身分證(MyKas),直到最近到國民登記局更新身分證時,被揭發盜用他人證件,最終被判坐牢12個月。
現年45歲的被告雷峇因東,於今日在推事努魯阿絲京面前直認不諱,指自己於2022年1月27日上午11時50分,在雙溪烏浪盜用蘇來曼韓蘭的身分證,抵觸1959年國民登記法令第25(1)(e)條文及1990年國民登記條例。

根據案情,被告在事發時,到國民登記局更換身分證,但櫃台服務員發現該有關證件已被沙巴國民登記局發現使用他人報生紙,而被列入黑名單。
被告在沒代表律師下求情時說,他於2003年在沙巴亞庇以3000令吉購買報生紙,隨後才到半島生活。
不過,該局主控官阿末阿米魯說,被告以他人的報生紙申請臨時居民身分證,並在過去申請駕駛執照、接受疫苗接種等,如我國公民般生活,因此希望法庭嚴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