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7日訊)甲一名宗教學校創辦人今日被控涉及5項性侵犯3名末成年少年罪時,否認有罪。
分別擔任甲州兩間宗教學校創辦人和寄宿學校舍監的新加坡籍兄弟,日前涉嫌虐待及強迫宗教學校6名少年口交被延扣,今日被控上庭的被告是為兄者,案件於兩個地庭提控,至於被告弟弟仍被警方延扣調查。

首控狀指40歲的被告今年3月中某日下午3時,在馬六甲丹絨米雅一間宗教學校,嘴吻一名13歲少年,觸犯2017年性侵犯兒童法令第14(a)條文。在此條文下被裁定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20年監禁和鞭笞。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日期、時間和地點,把陽具放入同一名少年口中,觸犯刑事法典第377C向他人作出猥褻行為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可面對最高20年監禁和鞭笞。
第3控狀指被告2022年7月20日下午3時,在該宗教學校叫一名15歲的少年握著被告陽具,觸犯性侵犯兒童法令第14(a)條文。
第4控狀指被告2023年3月中,在該宗教學校嘴吻一名14歲的少年。第5控狀指被告在同日期、時間和地點,把陽具放入同一名少年的口中。
被告在法庭聆聽所有控狀後否認有罪。被告代表律師向法庭求情時,指被告是新加坡人兼仍需要照顧兩名太太與6名孩子,希望獲得保釋。第3地庭法官達馬菲克裏隨後允許被告以2萬令吉擔保,唯第2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裏不允許被告擔保。兩個法庭一致把案件訂於今年6月19日過堂。
此案分別由阿立夫、莫哈末納斯霖和諾娜由雅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