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3日訊)兒子討錢不果,憤怒至取出刀子威脅母親,今日在法庭面控時認罪,被判處兩年監禁。
控狀指41歲的被告威拉莫哈末,於2022年9月22日下午5時,在柏淡瑪琳花園一間住宅,使用一把刀怒吼66歲母親阿拉雅要錢,觸犯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嚇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判罪成,可面對最高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愛極樂推事庭聆聽控狀後認罪。
此案主控官巴魯莎副檢察司希望法庭對被告處於適當處罰,作為對社會的一項警惕用途。
被告辯護律師莫哈末依朱丁為被告向法庭求情說,他的當事人是一名每個月收入低微隻有800令吉的漁民,也需照顧3名年幼的孩子,希望法庭輕判。
推事考量案情後,裁定被告罪成監禁兩年,刑期由2023年5月18日被捕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