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馬六甲頭條◢抽到忘我 煙民接罰單 食肆區禁令不是開玩笑
(馬六甲26日訊)以為禁煙令“放寬”了,數名青年在飲食店外“忘我地”吞雲吐霧,當場接250令吉罰單!
甲州衛生局於本月24日和25日在甲市多個地區展開綜合行動,共發出150張罰單給違法者,包括煙民、飲食業者、售賣電子煙,總罰款額4萬1250令吉。

執法員取締時,充公把煙民所抽過的香煙,作為證據,隨後向違法者講解為何被取締、如何繳付罰款等。
有些煙民“一時忘了”、以為條例放寬了等理由,在飲食店外的露天座位抽煙,被執法員逮個正著時,才恍然禁煙令仍有效。

甲州衛生、人力資源及團結行政議員魏喜森在甲州衛生局局長魯斯迪、執法主任立祖安等陪同下,昨晚8時許展開取締,直到午夜12時。
魏喜森說,頑固的煙民年齡介於20歲至30歲,雖然業者提醒他們不能在飲食店範圍抽煙,但仍聞而不聽,最終在2004年煙草產品管製條例下接罰單。

此外,魯斯迪嚴厲警告所有業者,尤其是飲食業,必須張貼禁止抽煙告示牌,否則將向煙民及業者采取行動。
他提醒煙民及商家,禁煙令仍生效,有些業者以生意轉手、忘記等理由,沒在店內外張貼禁煙告示牌。

他說,該局在兩天行動中,檢查23間飲食店、49間餐館、7個攤檔、1間售賣電子煙店,並發出9張罰單給沒貼或展示禁煙告示牌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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