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欢被拒恐吓杀妻 技术员动粗被提告
(马六甲6日讯)疑妻子拒绝“行房”,技术员不只扬言要杀害枕边人,更以头部撞伤枕边人的鼻子,导致她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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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1岁被告赛法克鲁拉兹,今日在地庭法官达马法克里面前否认致伤及恐吓妻子两项罪状,法庭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万令吉保外,案件定7月10日过堂。
视频(郑素瑾)
首控状指被告于2月12日上午10时许,在丹绒米雅柏达那花园某住家,蓄意致伤33岁妻子拉比雅都阿达威雅,即以被告的头部撞伤妻子鼻子,牴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并可在326A条文下宣读。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至14年或罚款。
次控状指被告在上述时间及地点,恫言要杀害受害者,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此条文罪成者可被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知,被告是因遭妻子拒绝行房而怒火中烧,向妻子动粗。

代表被告的律师依斯赫莫哈末卡里说,被告与受害者拥有4名孩子,年龄介于10岁至2岁,而妻子在最近已向伊斯兰法庭申请离婚。
他说,被告刚在本月初找到技术员工作,月薪仅2000令吉,因此,要求减少保释金。
主控此案的阿立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则要求法庭,增加附加条件,即要求被告每个月到警局报到,交出国际护照及不骚扰受害者,直到案件结束,获得法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