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2日訊)吸毒兒子讓爸爸“吃拳頭”,換來8個月牢獄之災。
無業漢對親生父親拳打腳踢,今日面對4項控狀,唯他在推事莎達希娜面前,隻承認其中一項拳打父親的罪名,遭判監禁8個月。
(本報鄭素瑾攝)
被告否認的3項罪名,包括另一宗拳打父親、把石頭、木材和鐵枝丟向父親,以及使用毒品的罪名,案件定於7月24日過堂。
被告莫哈末法米(29歲)承認的其中一項罪名,即於今年6月13日晚上7時06分,在甲市甘榜士馬木的的住家前,向62歲的父親南利沙末揮拳及把父親壓在含有沙石的地面,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條文下宣讀。
主控此案的法克裏哈京副檢察司說,被告曾有相同罪行前科,因此,要求法庭嚴罰。

被告另面對的3項控狀,指他於去年5月15日晚上11時05分,在相同地點,以刑事方式致傷父親,即向父親揮拳、以石頭、木材及鐵枝丟向父親,觸犯刑事法典第352條文。
被告也被控於今年6月15日下午4時45分,在甲中央警區的肅毒組辦公室進行尿液檢驗時,證實對冰毒呈陽性反應,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