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3日訊)民宿清潔工友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染,竟使用高爾夫球棍、鐵條及竹木爆打枕邊人至重傷,今日被控向法庭表示不認罪。
地庭法官達馬菲克裏批準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1萬令吉保外,同時,另加附加條件,即每個月到附近警局報到,以及不得打擾受害者,直到案件結束。案件定8月1日過堂。
視頻(鄭素瑾)
來自甲市直落垵的被告阿茲旺阿茲曼(32歲),被控於今年6月19日淩晨3時30分,在斯裏直落垵花園的某住家內,使用高爾夫球棍、鐵條及竹木,把28歲的諾愛莎耶穀打至重傷,抵觸刑事法典第326條文,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條文下同讀。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20年及罰款,或鞭打。
據了解,被告是聽說妻子與僅19歲的“小鮮肉”有染,疑遭戴綠帽而毆傷妻子。

被告的代表律師莫哈末沙阿茲蘭說,被告的母親隻攜帶4000令吉的保釋金,因此,希望法庭減少保釋金。
此案是由希華姍嘉麗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