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6日訊)甲州警方再對州內娛樂中心進行了特別行動,這次共有3間娛樂中心被查,檢查了85名男女人士之外,另兩名年輕看守人被帶走調查。
由馬六甲警方與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開展的聯合行動,於上周末晚上10時進行。被檢查的85人中,男性占60人,女性25人,年齡介於20至48歲之間。

至於兩名年齡21和23歲的看守人被捕,因涉及沒有經營執照和超時營業,並且由市政廳對違反娛樂法令定的娛樂場所發出罰單,以及充公了各種娛樂設備與酒類。
警方隨後對這些人進行尿檢,皆未發現他們濫用藥物或毒品。
此外,警方根據2001年娛樂與娛樂場所法令第6(1)條文,跟進調查。在此條文下涉及者一旦被檢控和被裁定罪成,可面對最高2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警方另援引1967年海關法令第135(1)(d)條文,針對沒有關稅的酒類進行調查。此條文最低罰款為10萬吉,最高為50萬令吉,或監禁不少於6個月和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