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收运输公司3600“保护费” 交警认罪判罚3万
(马六甲4日讯)交警伍长被控收取运输公司3600“保护费”,以确保该公司罗厘不会接获罚单,今日认罪被判罚款3万令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现年37岁的被告莫哈末哈聂夫,被控于2017年1月14日至12月12日,向运输公司经理收取3600令吉,触犯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判处被告罚款3万令吉,若无法付罚款,需坐牢8个月取代。
(视频:郑素瑾)
主控此案的反贪污委员会依旺沙阿都沙末副检察司说,被告在野新警区交警服务期间,使用公务员便利,取得非法钱,应给予严判。
不过,被告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菲里求情时说,被告除了需供养妻子、10岁孩子及年迈母亲,也在供还在大学求学的弟妹。
他说,被告在此事件发生后,已被警队停职,但为了负担家庭,只好兼职卖鱼。
根据案情,被告每个月向该公司经理收取300令吉,以保运输公司3辆罗厘免被罚款。
较早前,被告面对6项贪污罪,唯今日承认交替控状,被判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