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6日訊)馬六甲河畔綠色植物遭缺乏公民意識的民眾瘋狂破壞,他們肆意妄為的在梨果仙人掌、帝錦多肉植物及檳榔樹身進行文字創作,刻上名字、國籍、愛情告白及商標示眾,可怕的是也刻有納粹主義的標誌,試圖宣揚令人發指的思想。
《中國報》記者接獲公眾投訴,指文西阿都拉路(靠近舊巴士站橋附近)的河畔走道的綠化植物遭人破壞,自然景觀當作個人創作工具,過去的兩年歪風持續,引起其他民眾仿效大肆雕刻,導致有關植物面目全非。

把肉麻當有趣
本報記者到場了解情況發現,許多綠色植物遭人使用利器刻上各類文字及圖案,毫無道德觀的民眾將肉麻當成有趣,導致社會風氣的惡化。
上述刻字行為給遊客留下了極其不好的印象,也給馬六甲作為旅遊州的聲譽帶來了負面影響。

記者在場采訪時,發現一些遊客對上述破壞行為表達憤慨。
“遊客道出:我來馬六甲是為了欣賞美麗的風景和豐富的文化,但看到這些被破壞的綠色植物感到非常失望。我們應該尊重大自然,而不是破壞它。”
此外,一位當地民眾也認為,有關破壞行為不僅損害了自然環境,還傳遞了一種錯誤的價值觀,即破壞是可以接受的。

向執法單位反映
駱慧茹要求加強巡邏
針對有關破壞行為,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駱慧茹市議員將向警方及市政廳執法人員反映,要求加強巡邏,並嚴懲蓄意破壞者。
她說,根據刑事法典第426條和第427條文,清楚列明可以對破壞公物者,處以3個月到3年之間的監禁刑罰、罰款或兩者兼施。

“盼警方積極行動嚴懲破壞者,將他們連根拔起,尤其明年是旅遊年,此景將破壞遊客對甲州的印象。”
駱氏也呼籲群眾,應自覺愛護城市公共設施,積極製止和舉報故意破壞城市園林公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應嚴懲毀壞公物者”
駱慧茹指出,無論破壞者是出於哪種原因,故意毀壞公共財物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受到法律製裁。
她說,據在鄰國新加坡,破壞公物的行為可被判處罰金2000元新幣,或3年有期徒刑,甚是有可能被判處3至8鞭笞,甚至還要被罰進行社區服務。

“不僅如此,破壞公物者還有可能被送到媒體曝光台上亮相。也正因為有這樣的嚴管重罰,所以在新加坡很難看到故意毀壞公物的人和事。”
她認為,我國的法律雖然沒有新加坡那樣嚴格,但也是有法可依的,如果有關部門能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讓破壞公物行為付出代價,將能產生較強的震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