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店 宠物禁入 轻者罚款 重者坐牢
(马六甲1日讯)饮食店不允许携带宠物入内,不过仍有民众不遵守法律,把宠物带入饮食店,虽当时没被取缔,不过,马华市议员骆慧茹再次强调,有关行为属违法,一旦被取缔将会被罚款及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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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慧茹近日接到民众投诉,指一名狗主于两天前把爱犬带到甲市某餐馆用餐,只为了驳斥“禁止宠物进入饮食店”是谣言。她为此召开记者会时强调,基于卫生及控制传染疾病因素,国内贸易及生活费部、甲州政府及地方政府的3项法令,皆清楚阐明饮食店不允许宠物及动物进入,因此,严厉谴责该名狗主的行为公然挑战法律。
骆慧茹今日召开记者会,并展示相关法律,包括内贸部的餐饮业指南及准则、甲州政府宪法及地方政府餐饮业微型罪行法令,一律不允许任何宠物及动物进入饮食店,包括猫、狗、兔子、鸡、鸭等。
她说,不论是饮食业者或是宠物主人,一旦被发现作出此违法行动,轻者将被罚款250令吉,严重者可能面对最高2000令吉罚款或坐牢。
她指出,这是基于饮食店内的卫生,以避免及控制传染疾病给其他顾客,而禁止宠物进入店内。
骆氏于6月20日曾召开记者会,指除了饮食业,公众场合也一律禁止携带宠物遛达,以教育喜爱养宠物的人士。
“我们知道养宠物者皆提倡爱护动物,但他们必须有智慧地照顾宠物,尤其是涉及公众场所,如公园、饮食店等,都一律被禁止。”
她还说,食肆禁止宠物也顾及到公众或孩童,受到宠物细菌感染,或用餐地点出现“毛孩毛发”,引发哮喘或其他疾病。
任何宠物一律不行
禁止宠物进入饮食店,不只限定于狗狗,任何动物皆包括在内!
骆慧茹强调,食肆禁止宠物的条规内,不只限于狗狗,鸡、鸭、猫、仓鼠、兔子,只要是动物或任何一类宠物,都不得豁免。
她还说,此禁令也不是针对某种族,更不是限制狗狗,任何大小型食肆,路边摊贩、店面,甚至是餐馆、快餐店无不例外。
“不管是全国通行的法令,或是地方政府条例,也不论是宠物进入店内,或是坐在店外五脚基,主人让宠物坐在一起,更过分的是坐在桌子上,虽宠物没用餐,但也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