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被截查 商人賄警罰3000令吉
(馬六甲18日訊)華裔商人醉駕後遇警察截查,企圖以200令吉賄賂警察,警察現場勸被告3次把錢收回但不果,被告今日在法庭認罪,最終被罰款3000令吉。
被告為吳斯寶(譯音,54歲),他今日在法庭認罪。
(視頻:辛慧萍)
根據控狀,被告於2021年晚上11時35分,在野新精明鎮,以200令吉賄賂警察,作為不對他在酒精濃度超標情況下駕駛行為采取行動的代價。此舉抵觸刑事法典第214條文(獻議饋贈罪名)。
本案副檢察司為莫哈末阿茲立夫,地庭法官是伊麗莎白巴也旺。被告的辯護律師為納登。
被告代表律師向法庭求情說,被告與太太育有兩名孩子,被告沒有案底,也覺悟自己做錯了,在調查期間也給予反貪會配合。
副檢察司則要求法庭給予被告適當刑罰,至少罰款3000令吉,此案涉及公眾的安全,同時作為給被告的一個借鑒。

法官判被告罰款3000令吉,若沒有繳付則坐牢3個月取代。此外,法庭也下令200令吉的賄金歸政府。
高興

驚訝

憤怒

悲傷

關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