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载6名非法入境者 5电召车司机被罚35000
(马六甲12日讯)5名本地电召车司机承认载6名非法入境者,共被判罚款3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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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被告莫哈末道菲克(30岁)、莫哈末费鲁(39岁)、沙鲁尼占(46岁)、莫哈末哈菲兹(35岁)及赛沙霖(34岁),分别在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及达马菲克里面前,直认不讳。
视频(郑素瑾)
控状指莫哈末道菲克及莫哈末哈菲兹,于今年8月14日中午12时至晚上11时,在吉里望海边使用电召车载两名来自印尼的非法入境者,牴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55E(2)条文下受处罚。
另3名被告莫哈末费鲁、沙鲁尼占及赛沙霖则被控在吉里望、爱极乐休息站,使用电召车载着非法入境者。
主控此案为希华姗嘉丽副检察司及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分别是拿督哈聂夫哈山及乌马祖卡纳因。
法庭宣判第1及第4被告,即莫哈末道菲克及莫哈末哈菲兹罚款1万令吉,其余被告遭判罚款5000令吉。
另一方面,两名印尼男子涉嫌把11名非法入境者偷渡进入我国,被控上法庭。法官接受副检察司的建议,把案件交由高庭审理。
被告苏马迪(25岁)及祖基菲里(51岁),被控于8月15日中午12时,在大马及印尼海域边界引入11名偷渡客,牴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贩运移民法令第26B(C)条文,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宣读。
较早前,新闻报导有关一艘疑似载着偷渡客的船只相信发生沉船,导致11名年龄24岁至51岁的印尼籍男女,飘浮在马印边界海中央,被经过的载客渡轮救起,唯其中两人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