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軍人阻止疑酒後與鄰居爭吵的兩名男子不果,持械致傷兩人後,今日在兩項刑事法典傷人罪名下被檢控。
軍銜準尉的38歲被告阿菲朱,首控狀指被告2022年10月16日晚上11時30分,在馬六甲晉巷麗雅公寓C座,持疑似匕首的尖銳物體嚴重致傷37歲男子阿吉爾。
次控狀指被告在同一天、時間和地點,以同樣的尖銳物體嚴重致傷26歲男子納斯裏。被告這兩項罪名觸犯了刑事法典第326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處最高20年監禁和罰款或鞭笞。

被告今日在馬六甲愛極樂兩個地庭,對於在不同地庭的指控,分別向法官達馬菲克裏,以及法官莫哈末沙比裏否認有罪。
主控官西華山卡裏和莫哈末納斯霖副檢察司,向法庭建議讓被告共以3萬5000令吉擔保。被告辯護律師奧馬隨後要求法庭減低保釋金數額,因為他的當事人收入不高,也要承擔兩名太太和6名孩子的生活費。
法庭之後允許被告在兩宗案中以1萬8000令吉擔保。
根據案情,事發當時被告的一名鄰居斥責相信是酒後在公寓底樓發出噪音的該兩名男子。兩名男子不甘被訓而上樓與該鄰居理論,過程中在場的被告企圖阻止雙方爭執,唯卻持械致傷了兩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