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有人買就會有更多人賣!
甲市紅綠燈路口兜售水果情況近期又開始出現,而且似乎越來越嚴重,許多繁忙路口都看到這些小販身影,而許多車內民眾光顧,相信是造成這些小販越來越多原因之一。

基於穿梭在繁忙路口車龍中兜售食物情況非常危險,擔心隨時發生意外,危及小販本身及公路使用者安全,除了執法人員應更嚴厲取締及執法,民眾也受促勿購買相關食物,讓小販在沒有生意下,使用其他更安全方式售賣物品。
根據了解,小販提著一袋袋飲料、食物等,在繁忙紅綠燈路口穿梭兜售情況近一兩年發生,一般在警方等執法人員取締及發通告後,情況稍有改善,不過隔了一段時間,一些路口又再有這些小販出現。
有關情況在這一兩個月更為嚴重,根據觀察,AMJ多個繁忙路口,包括甲仙特拉前路口、峇章北添宮旁路口、晉巷嶺與浮羅加東路口、晉巷蓮花霸市前路口等,及SPA大道靠近漢哲拔體育館路口、雙溪烏浪路口等,都可看到一至兩位小販兜售手中食品。
他們在車輛停下等待紅綠燈的紅燈轉綠時,走在車與車之間,高舉手中食品兜售,待綠燈車輛開始行駛時,就迅速返回路邊或路中安全島,險象環生。

許多民眾認為,上述情況非常危險,可能會導致車輛或小販發生意外,加上車與車之間不時有摩哆穿梭,若不小心撞上兜售的小販,後果不堪設想,誰又要負起相關責任?
他們希望當局嚴厲執法之餘,更呼籲民眾勿購買相關食品,避免助長有關兜售風氣,同時也確保道路安全。

■林千宏:小販沒執照違法
馬華甲曆史城市議員林千宏指出,兜售的小販皆沒有執照,屬違法售賣物品,加上在路中賣食物非常危險,因此不鼓勵民眾購買。
他說,據了解,AMJ大道晉巷嶺與浮羅加東路口、晉巷峇汝花園路口、晉巷蓮花霸市路口等,都有看到相關小販出現。
“在路中車與車之間行走,可能會嚇到車內司機,摩哆騎士也有可能閃避不及撞上,擔心發生意外。”
林千宏指出,根據他向市政廳執法組了解,市政廳曾發出通知給相關違法小販,警告他們勿再於路中危險兜售物品,相關情況隨後有沉靜一段時間,不料近期又再發生。
他說,市政廳執法人員沒有開罰單的權限,不過在接獲投訴後,可以向違返者開出通知。

■駱慧茹:購買者也會被對付
馬華甲曆史城市議員駱慧茹指出,地方政府沒有法令管製在路中兜售物品的行為,不過警方可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LN166/59)采取行動,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2000令吉。
她強調,向小販購買物品的車內民眾,也可在相同法令下被對付。
“無論如何,執法人員一般會先發通知給違規小販,若後者繼續冥頑不靈,就會開出罰單。”
駱慧茹指出,在車與車之間兜售物品非常危險,隨時都會危害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因此相關行為一定要馬上停止。
她勸請民眾勿再購買相關食品,同時呼籲警方必須定時展開取締行動,避免相關危險行為被取締時暫停,一段時間後又再出現的情況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