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6日訊)13歲少年因用完了母親手機的上網數據,結果其母親竟狠心以滾燙的熱水潑他,造成受傷。
少年經常遭到其母親虐打,而這次是因同學看到他的傷勢追問之下,而揭發此案。
視頻(鄭素瑾)
37歲被告諾依查娜(家庭主婦)今日被控上法庭時,在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裏面前否認有罪,法庭基於受害者是被告的親生兒子,不允許被告保外,案件定10月26日過堂。
被告被控於去年6月27日淩晨2時56分左右,在雙溪烏浪某公務員花園的住家內,蓄意致傷13歲兒子,即使用熱水潑傷受害者,牴觸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並可在相同法典第326A條文下宣讀。
據知,受害者是家中4兄弟姐妹排行第2的孩子,把被告的上網數據用完,引起被告怒火中燒,而用熱水淋受害者。

在這之前,被告也經常虐打受害者,唯這次同學看到受害者的傷勢而揭發此案。
由於被告與受害者同住,主控此案的華達副檢察司向法庭建議不讓被告保釋。法官批準副檢察司的建議,並定10月26日過堂。
被告沒代表律師,被押出法庭時神情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