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1日訊)上得山多終遇虎!
巫裔羅裏司機駕駛執照於今年3月被吊銷後,仍繼續駕駛羅厘運送貨,在陸路交通局展開商用車輛特別行動中遭取締,羅厘被充公。
該局局長莫哈末費道勿斯說,年約40歲的羅厘司機被發現駕照於今年3月29日起,被吊銷8個月,唯司機仍繼續開羅裏載貨。

莫哈末費道勿斯是於今午在該局副局長凱魯阿斯瓦、公關拉梅斯等陪同下,針對商用車輛特別行動而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此外,他說,該局共發出50張罰單給違例羅厘,並充公無駕照司機駕駛的羅厘。

他說,該局於本月1日至今所展開的“商用車輛特別行動”中,共取締132輛羅厘及開出346張罰單,包括司機沒駕照、羅厘輪胎耗損、超載、駕駛時使用手機、緊急車道超車等。
他說,該局檢查678輛商業車輛,包括樹桐羅厘、洋灰攪拌羅厘、貨櫃羅厘等。
他指出,此行動在甲州多個地區展開,除了取締超載羅厘,也檢查羅厘安全上路的情況,包括羅厘的輪胎、煞車掣等。
他呼籲業者遵守交通規則,以維護公路安全。
調查違規長巴司機業者

長途巴士本月3日傍因錯過駛入收費站路口,而在高速公路倒車行駛一公裏案,甲陸路交通局傳召該巴士公司及涉案司機後發現,涉案巴士疑濫用旅巴作為長途巴士用途,因而發出罰單。
莫哈末費道勿斯說,該局向長巴司機及巴士公司業者展開調查,目前已將此案交由副檢察司處理。

他說,該局發現涉案司機曾有9張罰單,但已繳付。案發當天,巴士司機載著30名乘客從雲頂前往馬六甲。
他說,年約40歲的司機違反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79(2)條文(忽視高速公路交通規則)、1959年公共服務交通工具第15(d)條例(沒確保乘客安全)及第53條例(在緊急車道行駛)。巴士公司代表在2010年陸路交通公共運輸第715法令第22(1)(b)(iv)條文下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