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6个月7项大取缔 充公千余万走私米烟酒
(马六甲17日讯)不法之徒以黑塑料袋包裹走私品、使用豪华休旅车“送货”、伪造申报进口物品,最终被眼利的关税局执法员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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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局在过去6个月展开7项大型取缔行动,充公价值逾1030万3377令吉各种走税物品,包括白米、香烟、色酒、啤酒等。
该局副总监(执法及规范)拿督沙查里莫哈末说,7项行动中最大一起,是起获1175万4000支各品牌走私烟,市价达800万令吉。
他说,上述行动皆由甲州关税局执法组员展开,其中4项疑是从东海岸海路,把价值879万2192令吉走私烟偷偷带入我国。
他说,另4项取缔行动分别在马六甲、雪州莎阿南、彭亨关丹展开,除了充公走私品,也扣留两名年约40岁罗厘司机。
沙查里今日在甲州关税局执法主任卡马鲁查曼、副主任祖基菲里、查案官阿查哈哈比、诺哈菲查等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时如此指出。
他说,不法分子驾驶休旅车、使用伪造车牌罗厘送货时,企图以黑塑料袋包裹走私品,以逃过执法人员法眼。大部分走私烟从越南引入,相信售卖到建筑工友外劳宿舍。
他说,该局也在9月及10月,分别在吉隆坡、巴生港口瓦解企图走私3万3420公升的148万令吉各种酒活动,匪徒申报集装箱内帐蓬,不料却是走私酒。同时,该局于4月3日在巴生港口充公1万1940公斤走私进口白米。
“所有走私活动皆在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d)/(e)条文下调查。 运载走私品者,可被判罚款10至20倍充公品或10万至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