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4日訊)飲食商家沒有照顧好衛生,亂丟垃圾,一旦被取締,可被罰款500令吉。
甲市政廳執法人於本月7日前往哥打拉沙馬那1/2路展開取締行動,現場發出4張罰單給4家飲食業者,每張罰單罰款500令吉。
馬華甲曆史城市議員駱慧茹在記者會上說,執法人員展開取締時,在排水溝發現滿滿垃圾和煙蒂,還有食物殘渣。

她說,當局援引1974年道路、溝渠及建築法令47(1)(a)條文向4家飲食單位開罰單。
她說,溝渠布滿垃圾,除了衛生問題,破壞市容美觀,也會導致排水受影響,嚴重的話會引發突發水災。此外,溝渠可能成為蚊蟲滋生溫床,威脅健康,因此呼籲飲食業者合作,大家一起維持環境衛生。


她也說,地球是人類共同家園,保護環境,人人有責,呼籲民眾不要亂丟垃圾,應該把垃圾丟到垃圾桶,而不是隨地亂丟,煙客在抽煙後也要妥善處理煙蒂,不應該隨手丟進溝渠裏。
距離甲市政廳前往取締的日子大約兩個星期後,駱慧茹重返現場巡視,她指出,溝渠垃圾問題已經獲得改善,不過,還是有煙蒂丟進溝渠,溝渠旁也有一些零散的垃圾如塑料袋、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