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1日訊)八旬建築公司雇主被控非禮半百女員工,今日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法庭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定12月7日過堂。
被告梁興國(譯音,82歲)今日在推事凱魯妮莎哈絲妮面前,否認他於今年9月11日下午3時50分,在甲市馬六甲拉也公司內,非禮50歲女員工,即以手撫摸受害者身體、頭部及擁抱,牴觸刑事法典第354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10年或罰款,或鞭打,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華達依薩副檢察司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師是冷葛納登阿都拉。
法庭隨後批準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3000令吉保外,並定上述日期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