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9日訊)曾於6月中旬面對3項賄賂罪的馬六甲某技術學院女建築工程師助理,案件原定今日開審,唯被告忽然改口承認其中一項交替控狀,被判罰款4800令吉。
被告哈絲麗娜阿都哈霖(49歲),在地庭法官伊麗莎白峇也旺面前承認,她於2019年3月在武吉卡迪的技術學院,把價值2000令吉的學院維修水管工程,交給一間屬於被告兒子的承包公司,牴觸刑事法典417條文。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卡馬魯查曼在求情時被告擁有8名孩子,希望改口認罪省下法庭時間,以及與反貪會配合,要求豁免坐牢。

法官宣判被告罰款48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必須坐牢6個月取代。
主控此案的是莫哈末阿茲夫副檢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