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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阿窿5000 债仔偷小贩货物 判监21月
(马六甲21日讯)为偿还欠大耳窿的5000令吉,男子乔装顾客到路边摊买食物时,偷窃小贩财物,今日被控8项控状时皆直认不讳,遭判坐牢2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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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23岁的被告莫哈末沙菲克在通译员逐一读出8项控状时,承认偷窃小贩的财物,缴还向大耳窿所借的5000令吉。
(视频:郑素瑾)
被告所面对的8项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13日至11月4日,在鲁容、峇株安南、武吉卡迪、哥打拉沙马那、直落垵、武吉南眉等地点,偷窃小贩的5个储存钱的容器、3个斜肩包、现款等,总值约3455令吉50仙,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379条文。
被告代表律师是国家法律援助局的莫哈末依祖丁,他说,被告帮岳父售卖早餐,目前承担孩子及临盆的妻子生活费,收入仅有1500令吉。
他说,被告在外欠大耳窿钱,为了还债而偷钱,如今被告已知错,希望法庭给予轻判。
审理此案的推事凯茹妮莎哈斯妮分别判决被告坐牢2个月、3个月、5个月监禁,刑罚分别执行,即共坐牢21个月。
主控此案的是华达依斯赫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