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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应用程式卖淫 巫裔女子认罪罚款2500
(马六甲16日讯)已是3孩子的巫裔女子通过手机应用程式“招客”及卖淫,今日被控时向法庭直认不讳,遭判罚款2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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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哈优尤索夫(39岁)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娜比拉尼占面前俯首认罪,被判罚款2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需坐牢3个月取代。
被告被控于今年1月11日晚上9时40分左右,在甲市某酒店房内卖淫,牴触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
根据案情,甲中央警区反伤风化、肃赌及私会党取缔组(D7)警员收到情报,派员到场埋伏及假冒顾客展开取缔,在房内扣留被告,并起获安全套、润滑剂、毛巾、150令吉等。
被告的代表律师诺阿芝琳求情时说,被告的丈夫目前在监狱里服刑,而被告需独自抚养3名4岁、9岁及13岁的孩子,逼不得已才从事丑业。
主控此案的是菲克里哈京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