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11歲女學生伸魔爪 男子面控不認罪
(馬六甲19日訊)為人師表竟在學校課室內向11歲女學生伸出魔爪!
目前已升調至教育局任職的被告拉馬克力斯南(42歲),今日在亞羅牙也地庭法官娜麗曼峇哈魯丁面前,否認他於2022年5月26日上午10時30分,在亞羅牙也榴梿洞葛某校的五年級課室內,撫摸當時還是11歲女童的私處,抵觸2017年兒童性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20年及鞭笞。
被告代表律師卡迪葛山求情時說,已婚的被告目前需負責母親及妻子,而且在扣留期間,給予警方充分的合作,而且被告已不在該校教書。
法官允許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8000令吉保外,同時指示被告勿靠近受害者及家人。
案件定2月28日過堂。主控此案的是阿妮絲娜祖娃副檢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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