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10畝以上發展計劃 需承建50%可負擔房屋
(馬六甲4日訊)甲首長拿督斯裏阿都拉勿說,根據甲州房地產發展政策,10畝土地面積以上的房屋發展,都必須保留50%作為承建可負擔房屋用途,這是保障低收入群體有能力買房屋。
他說,保留土地建可負擔房屋,一直以來是州政府房屋政策。
“太高的屋價會造成低收入群體無法負擔,所以屋業發展必須保留50%土地承建可負擔房屋,唯這政策隻針對發展土地面積10畝或以上的新屋業計劃。”

首長今日在首長署,見證馬六甲房屋機構,與Shang Heights集團旗下子公司Anjuran Lagenda,簽署在古魯蒙屋業發展備忘錄儀式上,這麼說。
在場的有該機構執行董事拿督慕勒、Shang Heights集團董事經理鄭凱倫等。
阿都拉勿說,在這項發展計劃下,該公司將在漢惹拔體育館附近古魯蒙區的27畝土地,承建總數423間各類型房屋,包括每間售價7萬令吉的42間廉價屋、售價12萬令吉的42間中價屋、售價18萬令吉的43間連棟(Town house)可負擔房屋、售價25萬令吉的可負擔房屋。
“其餘50%或212間,為售價介於36萬8000令吉至42萬8000令吉的各類房屋。”

此外,鄭凱倫說,該項分階段的發展計劃,預計3年內完成。他也在會上移交首批200萬令吉回酬收益給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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