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2日訊)無法接受前妻在伊斯蘭法庭提出複誦3次離婚(Talak 3),即被“休夫”,心有不甘的男子竟砸破前妻轎車擋風玻璃,今日被控上法庭時否認有罪。
現年45歲的被告莫哈末海依迪尤索夫在推事凱茹妮莎面前,否認他於今年3月14日上午11時45分左右,在甲市愛極樂的伊斯蘭法庭泊車場,破壞41歲前妻轎車的擋風玻璃,造成後者蒙受480令吉損失,而抵觸刑事法典第427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對坐牢不少過一年,最高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據了解,被告作出此舉是因前妻不願接電話,以及不能接受前妻在伊斯蘭法庭提出3次離婚,怒氣下砸碎前妻轎車的擋風玻璃。
被告代表律師依薩莫哈末卡裏求情時說,被告隻是一名司機,底薪僅有1500令吉,也必須與前妻供養孩子。
推事批準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定5月9日過堂。
此案由華達依薩副檢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