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卫生局取缔行动 起获108违规药品化妆品
(马六甲25日讯)马六甲卫生局通过马六甲药剂执法单位(CPF),起获108种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未经批准的药品与化妆品,并充公两台数码设备,总值约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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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卫生局长鲁芝达医生今日发文告说,该项行动于今年3月5日,在马六甲中央县展开。该局发现有人在电商平台销售未经注册,怀疑原产于中国的药品和未通报的化妆品。
她说,该局已援引1952年毒药法令及1952年毒品销售法令,调查涉及销售药品和化妆品的个人或公司。
“在毒品销售法令下被裁定罪成,个人首次犯罪可被判不超过2万5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3年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可被判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她说,至于首次犯罪的公司,可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重犯的罚款最高10万令吉。
“1952年毒药法令,一旦罪成,个人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鲁芝达说,甲州卫生局警告任何出售未经批准药品、化妆品的个人或公司,立即停止销售、分销或使用品质和安全方面没有保证药品、化妆品。
“民众同样受促勿从社交媒体平台、线上购买药品或化妆品。”
民众可通过网站https://www.npra.gov.my,或联络03-78835400查询药品安全。同时可向誉报违法药品、化妆品,网站https://www.pharmacy.gov.my、https://moh.spab .gov.my,或联络电03-7841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