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衛生局取締行動 起獲108違規藥品化妝品
(馬六甲25日訊)馬六甲衛生局通過馬六甲藥劑執法單位(CPF),起獲108種通過電商平台銷售、未經批準的藥品與化妝品,並充公兩台數碼設備,總值約10萬令吉。
馬六甲衛生局長魯芝達醫生今日發文告說,該項行動於今年3月5日,在馬六甲中央縣展開。該局發現有人在電商平台銷售未經注冊,懷疑原產於中國的藥品和未通報的化妝品。

她說,該局已援引1952年毒藥法令及1952年毒品銷售法令,調查涉及銷售藥品和化妝品的個人或公司。
“在毒品銷售法令下被裁定罪成,個人首次犯罪可被判不超過2萬5000令吉罰款或不超過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可被判不超過5萬令吉罰款或不超過5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她說,至於首次犯罪的公司,可被罰款最高5萬令吉,重犯的罰款最高10萬令吉。
“1952年毒藥法令,一旦罪成,個人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魯芝達說,甲州衛生局警告任何出售未經批準藥品、化妝品的個人或公司,立即停止銷售、分銷或使用品質和安全方面沒有保證藥品、化妝品。
民眾可通過網站https://www.npra.gov.my,或聯絡03-78835400查詢藥品安全。同時可向譽報違法藥品、化妝品,網站https://www.pharmacy.gov.my、https://moh.spab .gov.my,或聯絡電03-784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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