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3日訊)馬六甲市區國會議員邱培棟指出,《信息自由法令》對於建立開放、民主和透明的社會至關重要,它有助於促進言論多樣性、民主參與和知識共享,同時也是監督政府和其他權力機構的重要手段。
他強調,《信息自由法令》的概念,是確保政府施政的透明性和問責製,建立一個完善和完整的機製。
“法律與體製改革部長阿莎麗娜的目標是盡快草擬《信息自由法令》,並在今年內提呈至國會。”
邱培棟在國會,與誠信、治理和反貪汙國會跨黨派小組(KPPPM)成員共同召開記者會時,如是指出。
他強調,我國憲法雖然保障了人民的言論自由,卻沒有一套完善的法律,確保人民可以獲得正確無誤的數據和資料。

月杪辦彙報會
他日前與政府部門官員、國會代表及非政府組織成員到澳洲,向該國政府領袖及代表學習並探討澳洲的《信息自由法令》。
“澳洲早在42年前,即1982年就已經實施了該法案。而實際上,該國政府也花了2至3年的時間製定該政策,並實施了2到3年後,才在國會尋求通過。”
此外,邱培棟也透露,法律與體製改革部門也會在這幾個月內到全馬各地,向相關的公務人員,講解該法令的條文和未來的落實方式,以確保公務人員能清楚了解政府的改革方向,包括在本月尾將在馬六甲舉行的《信息自由法令》彙報會。
“這展示團結政府在體製改革的決心,希望馬來西亞人民能給予團結政府更多的耐心與時間,並強調改革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漸進,不能因為急於求成,製定不完善或缺乏功效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