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7日訊)長期以來,有許多車主將轎車停泊在甲市拿督沈慕羽路路肩,向來相安無事,未料近期卻有市政廳人員執法,向多位車主開出100令吉罰單。
鬧市泊車位“一位難求”,因此許多車主選擇將車子停泊在拿督沈慕羽路,即馬六甲培風中學前方,豈料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執法人員近日在當地執法。
多位車主在2005年市政廳陸路交通法令(泊車場分配)第4條文下,因沒有將轎車停泊在泊車格內,被罰款100令吉。

據了解,市政廳執法人員是於本月3日早上,派出3名執法人員到上述路段“抄牌”。
該執法行動導致約二、三十輛車接獲罰單,包括停放在學校建築物旁的汽車,也基於沒有泊放在泊車格內,因而接獲罰單。


據知,除了公眾,部分學生的轎車也遭殃。
另一方面,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副行政議員則認為,沒有任何交通標誌的空間,凡不阻礙交通或路口,當局都應該網開一面。
駱慧茹:探討增設泊車位
馬華甲曆史城市議員駱慧茹指出,她將安排市政廳交通小組,以探討漢都亞廣場一帶,是否適合增設泊車位。
她說,除了需要市政廳人員考察,該建議還需得到警方交通調查及執法組(JSPT)批準,才能落實。

她受詢時指出,不少轎車在拿督沈慕羽路中罰款,主要因為相關車子沒有泊放在泊車格,因此屬於違規泊車,罰款100令吉。
她說,實際上拿督沈慕羽路一帶的泊車位足夠,附近學校備有私人泊車場,加上城市轉型中心(UTC)也有泊車場,惟相信後者需要繳泊車費關係,一些人為了自身方便,不走遠路,寧可違規泊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