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8日訊)把車輛停泊在泊車格沒付費,面對的30令吉罰款,隻要罰單開出後,在24小時內繳還,罰款隻需10令吉。
至於泊在非泊車格、路邊、草地或樹下等而接到的100令吉罰單,在24小時內繳付,也獲得50%折扣。

馬六甲曆史城市議員駱慧茹,今日與助理傅宏沅到市內數個地區包括英雄場市政廳泊車場巡視後說,以上兩項優惠,不包括配合甲州首長拿督斯裏阿都拉勿領導州政府1周年,以及馬六甲曆史城紀念日21周年,推出的80%罰單折扣。
她說,罰單折扣有效期由4月6日開始至30日。在這期限內,凡是繳付市政廳管轄區內的罰單,民眾便可享有80%折扣,還未繳清罰款的民眾,受促別錯過此優惠。
“已帶到法庭的罰單案件,無準證清理土地、涉及垃圾與土地衛生,在娛樂場所及相關娛樂法案下所開出的罰單,不能享有80%拆扣。”

駱慧茹說,繳還折扣罰款的民眾,必須到市政廳服務櫃台處理,不能通過線上方式付款,所以鼓勵民眾在罰單折扣優惠期仍在有效期,盡快繳付罰款,過了4月30日後,不再享有這項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