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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访客无持进口准证 逾10KG新鲜辣椒 充公
(马六甲25日讯)大马检疫及检验局(MAQIS)日前在马六甲河口移民、关税及检疫中心,充公一名印尼访客携带的数十公斤新鲜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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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甲检疫及检验局局长诺拉蒂娜指出,有关辣椒并没有进口准证。

她在文告中指出,根据2011年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法令(728法令)11(1)条文规定,携带未有进口准证的农产品进口,是违法的,一旦罪成,可在该法令11(3)条文下,判处最高1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6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举旨在控制可能危害国内农业的种子变异和害虫进口。如果这些害虫入国内,可能会导致农作物种植者遭受巨大损失,尤其是如果带有无法控制的疾病。”
她指出,该局始终努力确保农产品的进口,符合规定的条件和法令,并确保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