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5日訊)大馬檢疫及檢驗局(MAQIS)日前在馬六甲河口移民、關稅及檢疫中心,充公一名印尼訪客攜帶的數十公斤新鮮辣椒。
森甲檢疫及檢驗局局長諾拉蒂娜指出,有關辣椒並沒有進口準證。

她在文告中指出,根據2011年大馬檢疫與檢驗服務法令(728法令)11(1)條文規定,攜帶未有進口準證的農產品進口,是違法的,一旦罪成,可在該法令11(3)條文下,判處最高10萬令吉的罰款或不超過6年的監禁,或兩者兼施。
“此舉旨在控制可能危害國內農業的種子變異和害蟲進口。如果這些害蟲入國內,可能會導致農作物種植者遭受巨大損失,尤其是如果帶有無法控制的疾病。”
她指出,該局始終努力確保農產品的進口,符合規定的條件和法令,並確保食品安全和人類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