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4日訊)在怡力無車區附近正裝修中的酒店,在申請執照時,卻被規定必須向私人泊車場租下15個泊車位,然而附近卻沒有合適的泊車場,令酒店業者深感困擾。
有關酒店位於中央警局旁,是以數間店面打通裝修,共有30間客房。業者向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申請執照時,被要求需備有15個泊車位,如果沒有自備,則需向私人泊車場租借。

怡力州議員林朝雁指出,業者向她求助時稱,之前向市政廳申請執照時,是被要求客房與泊車位的比例為3:1,即30間客房需有10個泊車位。當時,他向附近朝聖基金會泊車場租借10個泊車位。
然而,業者告訴她,今年申請營業執照條例有變,泊車位的比例變成2:1,這意味著,他需要租借15個泊車位,而且也不能再向朝聖基金會泊車場租借,必須另尋找私人泊車場。
“新條例是不允許租借政府公共泊車位,而朝聖基金會泊車場屬於政府地,為此不能出租給酒店業者。”
業者以酒店客戶多為背包客及學生為主,通常不會駕車為由,要求通融,唯林朝雁認為,業者無法保證住客是否自駕,萬一有多個住客都是駕駛,屆時如何應對泊車問題?
她建議業者可接洽附近私人泊車場,以暫時解決問題,例如在萬達卡峇路舊國能大廈旁,就有一個私人泊車場,雖距離該酒店有一段路,卻屬於最靠近的私人泊車場。


林朝雁:怡力區需增更多泊車位
林朝雁認同,怡力無車區附近需要增設更多泊車位,以應付需求。
她說,怡力無車區附近雖有許多泊車位,但隨著周遭車流量的增加,泊車位的需求也更甚。
“除了新的酒店業者需要自備泊車位,商家也需要足夠泊車位,供旅客及客戶停泊。”
她指出,政府歡迎私人界投資興建泊車場,有興趣者可聯絡她。
她透露,近期確有私人公司表明有意建泊車場,唯要求是政府注資,而這並不符合政府的計劃而不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