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7日訊)甲州某政府學院前助理於兩年前,涉嫌接受承包商7500令吉賄賂金,於今日被甲反貪汙委員會帶上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5天。
該局於今早把41歲的嫌犯,押上甲市愛極樂法庭申請延長扣留令,獲得推事凱魯妮莎批準延扣5天,以在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下接受調查。
(視頻:鄭素瑾)
根據調查,嫌犯涉嫌於2022年,接受承包商7500令吉的賄賂金,以加速處理承包商所進行的維修工程費用。
嫌犯於昨日下午2時,被反貪會傳召到該會接受調查時落網。

此外,甲州反貪會主席阿迪蘇菲安證實該局扣留嫌犯,並於今日帶上法庭申請延扣,以在2009年反貪委員會法令第17(a)條文下調查此案。
在此條文下,嫌犯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及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