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1日訊)一名失業男子因妒忌毆打前妻臉頰,今日被帶上愛極樂推事庭面控時認罪,被罰款1500令吉。
被告為莫哈末納茲裏再那(28歲),被控在5月15日晚上8時21分,在新邦恩拔一個公寓單位,蓄意毆打其25歲前妻臉頰,抵觸刑事法典第323條文及可在同一法典第326A條文下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年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主控官莎禮娜法哈納副檢察司建議法庭,對被告處以適當的懲罰,作為教訓,尤其受害者還是被告的前妻。被告沒聘請代表律師,他求情時要求最低罰款,因為失業沒有收入,而且孩子還年幼。
推事張淑儀判被告罰款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則坐牢2個月。

此外,被告於5月16日早上9時30分左右,在亞羅牙也肅毒調查組辦公室,承認吸食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因此也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下被控,並可在同個法令第38B條文下同讀。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罰款5000令吉或最高2年監禁,及不超過3年的觀察期。
法庭允許被告以1600令吉保釋,並訂7月29日提交病理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