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忽略照顾2男童 幼儿园3老师1助教不认罪
(马六甲10日讯)幼儿园3名教师和一名助教,涉嫌忽略由她们照顾的两名男童兄弟安全,让男童暴露在可能受到伤害的环境中,今日被控上法庭,全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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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六甲爱极乐第3地庭被控的首名被告是41岁的嘉米雅,控状指她今年3月份下午1时30分,在甲州丹绒米雅晋巷英达花园某幼儿园,身为助教忽略照顾和让一名年龄4岁的男童,暴露在可能造成男童处于受伤的环境中。
24岁第二被告诺哈妮斯,被控今年4月份下午1时30分在同一间幼儿园,身为教师而忽略照顾该名4岁男童。
被控上第2地庭的第3名33岁被告哈斯莎,及第4名24岁被告诺蒂雅娜,控状指她们今年4月和5月份下午1时30分,在该幼儿园身为教师而忽略照顾年龄6岁和4岁男童。
(视频:王绍其)
4名被告皆触犯2001年儿童保护法令第31(1)(a)条文,在此条文下裁定罪成,可被判处不超过20年监禁或面对不超过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案件的诺莎华妮与诺艾丝妮妮副检察司,建议第1和第2被告以1万5000令吉担保;第3和第4被告以2万令吉担保。
被告辩护律师莫哈末化迪尔,指首名被告嘉米雅实际上只是该幼儿园的厨房助手,并非如控状所指的是一名助教,不涉及教导或照顾孩童,希望能纠正该错误。
第3地庭女法官罗哈杜较后允许第1和第2被告,各以7000令吉保释,案件订在今年7月30日过堂。第2地庭女官阿莎罗妮允许第3和第4被告各以1万令吉保释,案件订今年7月24日过堂。
该两名兄弟孩童的父母,也通过代表律师莫哈末阿斯米尔出席旁听。